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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社会自考助学畜牧兽医专业2018下半年本科毕业论文写作要求与答辩安排

发布时间:2018-5-3 14:06:04

 一、论文要求

  1、根据所学知识,联系实际,特别要联系本人所在工作单位的实际或自身工作的实际,就畜牧兽医方面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和探讨。

  2、主题鲜明、观点正确、内容充实,有一定的应用性和科学性,提倡创新;文笔流畅,表达清晰,图文并茂;篇幅不少于5000字(不包括图表)。

二、论文格式及要求

  见附件一。

三、申请参加论文答辩程序

  1、报考条件:所有课程的理论考试已全部及格者方可报名参加该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安排参加本次答辩(答辩费不退)。

  2、考生必须详细填写论文答辩申请表,并和身份证、准考证等材料的复印件(A4纸)以及论文指导、答辩费220元,于2018年9月20日前(以邮戳为准)寄扬州市文汇东路48号扬州大学兽医学院502成教办公室钱晨老师收(电话:0514-87979227,邮编:225009)。

  3、考生在附件二中选择论文题目和相对应的论文指导老师联系,在论文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写作并修改论文,寄交指导老师进一步审核指导并经导师确认可以答辩时方能提交答辩申请。

  4、修改完成稿必须在A4复印纸上打印成文,一式6份于答辩前1天交指导老师签名后提交兽医学院502成教办公室耿老师,逾期将取消答辩资格。

  5、考生完成论文后,必须做好答辩准备(制作PPT幻灯),论文答辩内容以10分钟讲解时间为限,答辩时间定于2018年10月18日在扬州大学兽医学院进行。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直接向扬州大学兽医学院502成教办报名参加答辩(各地自学考试办公室不办理答辩的报名手续)。考生须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答辩。证件不符或不全者不得参加答辩。

  2、考生与主考学校间的来往信件须按规定时间发出(以邮戳为准),并要清楚地写明本人的姓名、准考证号、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等。如有遗误,未能答辩,后果自负。

  特别提醒:为防止材料丢失,请寄邮政特快专递。

  3、已发表的论文不能再用,论文不涉及单位机密。如在论文撰写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涉及法律问题,责任自负。

 

 4、考生参加答辩的交通、食宿费用由本人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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